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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質監:近三分之一木家具抽檢不合格
時間 : 2011-11-30 點擊 : 分享
2011年11月4日上海市質監部門近日對在上海生產的木家具質量進行專項監督抽查發現,156批次產品中,近三分之一產品質量不合格。
51批次產品分別在甲醛釋放量、木工要求、理化性能-漆膜抗沖擊、理化性能-漆膜耐香煙灼燒、力學性能-抽屜滑道強度、力學性能-柜類活動部件垂直加載穩定性六個項目中被發現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其中,9批次產品甲醛釋放量項目不合格,屬于質量問題嚴重。而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規定,甲醛釋放量應不大于1.5mg/L。
據了解,本次專項整治結合歷年來上海家具行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將2008年—2010年家具產品在各級監督抽查中被判為不合格、家具產品質量投訴多以及質量保證能力偏弱的中小型生產企業等作為整治重點。
我公司作為專業的甲醛和TVOC檢測設備生產廠家,將繼續秉承著“以專圖精,以精圖強”的企業精神為廣大質檢機構以及木制品生產企業制造更加精良的專業甲醛與TVOC檢測設備。
質監部門提醒,消費者選購木家具時,首先應到有一定規模的正規家具商場購買正規品牌的產品,開具正規發票,并且索要產品使用說明書和質保卡,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其次,應高度重視木家具有害物質是否超標,特別是甲醛和TVOC釋放量是否超標,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檢驗合格的證明。同時,還應向銷售方了解木家具各部件的材料構成、使用部位,了解實木家具特別是名貴木材的樹種名稱,并且在購貨合同上標明。
51批次產品分別在甲醛釋放量、木工要求、理化性能-漆膜抗沖擊、理化性能-漆膜耐香煙灼燒、力學性能-抽屜滑道強度、力學性能-柜類活動部件垂直加載穩定性六個項目中被發現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其中,9批次產品甲醛釋放量項目不合格,屬于質量問題嚴重。而根據國家強制性標準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規定,甲醛釋放量應不大于1.5mg/L。
據了解,本次專項整治結合歷年來上海家具行業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將2008年—2010年家具產品在各級監督抽查中被判為不合格、家具產品質量投訴多以及質量保證能力偏弱的中小型生產企業等作為整治重點。
我公司作為專業的甲醛和TVOC檢測設備生產廠家,將繼續秉承著“以專圖精,以精圖強”的企業精神為廣大質檢機構以及木制品生產企業制造更加精良的專業甲醛與TVOC檢測設備。
質監部門提醒,消費者選購木家具時,首先應到有一定規模的正規家具商場購買正規品牌的產品,開具正規發票,并且索要產品使用說明書和質保卡,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其次,應高度重視木家具有害物質是否超標,特別是甲醛和TVOC釋放量是否超標,要求供應商提供產品檢驗合格的證明。同時,還應向銷售方了解木家具各部件的材料構成、使用部位,了解實木家具特別是名貴木材的樹種名稱,并且在購貨合同上標明。